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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範圍視角

從委員會授權範圍的每個角度閱讀調查文件。每個視角頁面解釋敘述脈絡,並引用相關文件。

ToR1143 份文件 (原 169)

職權範圍(一):起火成因及經過

先閱讀跨部門調查專組的中期及最終調查報告,它們按時間及技術細節重組當晚經過。再配合獨立委員會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 Asif Sohail USMANI 教授和江黎明教授的專家報告與簡報投影片,以及政府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袁國傑教授的報告,測試有關起火、蔓延及倒塌的不同假設。住客及工人的證人供詞補充了個人時間線;將日期及逐層細節與聽證會謄本對照,可發現委員會正測試的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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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2106 份文件 (原 154)

職權範圍(二):消防裝置及設備

先閱讀消防處的證據(杜志榮博士的證人供詞及簡報投影片),了解當晚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狀況。追蹤保養鏈: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裝置承辦商)與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管理)顯示誰負責維修。競爭事務委員會及廉政公署的報告揭露消防裝置採購或遭操控;聽證會謄本顯示各持份者如何為系統失靈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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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3150 份文件 (原 113)

職權範圍(三):樓宇維修工程

追蹤從採購到地盤的整條鏈: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的回覆說明翻新工程如何委聘;各承辦商的回覆(恒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海德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太陽建設(亞洲)工程有限公司、天雄工程公司、安創工程公司、林記建築材料、王華添工程公司等)顯示物料及監督情況;香港警務處有關樓宇維修工程不當行為的證人供詞及競爭事務委員會就合謀案件向競爭事務審裁處提交的文件揭示招標及物料供應如何被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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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4192 份文件 (原 195)

職權範圍(四):監管人員的角色和責任

根據「涉案各方名單」及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成員(如古小平、鄧榮華、姜世明、黃思律、徐滿柑等)的證人供詞繪製組織圖,然後透過聽證會謄本追蹤每項決定及簽署。政府的開場及總結陳詞闡述官方立場;聽證會程序規則及委員會指示界定取證方式。對每份文件都要問:誰知道、誰決定、誰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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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599 份文件 (原 11)

職權範圍(五):系統性問題(相連利益、角色衝突、合謀、圍標及違規招標)

先讀廉政公署就獨立委員會職權範圍(二)提交的報告,以及競爭事務委員會就樓宇維修合謀案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的報告、新聞稿及原訴申請通知書。競爭事務委員會的開場及總結陳詞總結合謀機制(圍標、分區、定價);香港警務處有關不當行為的證人供詞將刑事模式連繫到具體工程。比較各公司回覆及證人供詞,找出重複出現的名字、重疊的董事及異常的投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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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677 份文件 (原 8)

職權範圍(六):現行相關法律的規管及懲罰

搜集文件中引用的所有法律條文——建築安全條例、消防規例、競爭條例、貪污罪行、維修標準。政府總結陳詞闡述官方對法律框架的看法;律師行(如代表恒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及海德營造工程有限公司的黃廣安律師行)的法律陳述論證責任界限。將紙面上法律的要求與證據顯示的實況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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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786 份文件 (原 48)

職權範圍(七):建議

搜集所有建議文件:消防工程專家的建議、政府就職權範圍(一)及(二)提交的改善建議、競爭事務委員會就職權範圍(二)提交的改善建議、九位宏福苑居民就職權範圍(一)及(二)提交的改善建議,以及各律師的總結陳詞。比較誰建議甚麼,以及建議在何處匯合——消防檢查的法定改革、消防裝置保養問責、招標透明度和競爭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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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基於通讀全部文件的段落級分析。括號內為早前摘要級閱讀的舊數字——兩者差異顯示有多少相關材料在關鍵詞或摘要閱讀下不可見(見方法學)。